欲修道先立德,明悟道教劝善书中的“学道之方”!
自道教开创以来,劝世人向善、勿恶的书籍历来有之。《太平经》卷三十五中有“兴善止恶法”,卷四十有“努力为善法”,卷一百十四“不孝不可久生诫”、“为父母不易诀”等。强调人们为善要忠君、敬师、事亲,它提出的是修“忠孝诚信”之善道德原则。另外在葛洪《抱朴子内篇》里也说到了“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等的话,可视为对《太平经》的“忠孝诚信”之善要求的继承与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书中,道德原则的提及是分散而不成系统的,其中并没有一个诸如“善”这样的核心概念。而《太上感应篇》则有着对“善”概念的完整提示,并围绕着“善”而进行了有关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系列陈述。
《太上感应篇》,世人又简称其为《感应篇》,全文不见服符受箓、吞丹食药、道场斋醮等内容,只教人为善、语善、视善,修世间一切善。强调通过个人的积善立德,继而修善成仙,是道教中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劝善书。
《太上感应篇》言:“吉人语善、视善、行善”。在“是道则进,非道则退”顺天理的指导下遵守“善”,便可以成为“吉人”。《说文解字》:“吉,善也。从士口。居質切。十二部。”由此可知,从某种意义上可说,“吉人”即是“善人”。《太上感应篇》中的“善”字字义具有善良、好之义,而有“善人”、“行善”等词句。属于伦理意义上的“善”,主要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人们遵守“善”的原则。这种用来调节人人关系的细则、规范既有传统儒家的印迹,也具道教之独特表征。
《感应篇》提出了“是道则进,非道则退”,是“义”而动,顺“理”而行的“善”的总原则。提出所有善的行为或者心理都应合符于“是道则进,非道则退”原则。清代学者黄正元注此句曰:“道,犹路也;进,犹行也;退,犹避也。顺天理、合人心、坦平正直即是道,当勇往而践履之;逆天理、拂人心、荆棘险阻即是非道,当深恶而禁绝之。二“则”字有毅然不可委靡之。”
在正面说明人的一切“善”要合“道”后,《感应篇》在后文中又从“恶”之标准的角度继续说一切“恶”都是“非义而动,背理而行”。黄正元注之曰:“义是心之制事之宜,理是天理。动,则才举念头;行,则见诸实事。”
他用朱熹所强调的“义是心之制、事之宜”来注释《感应篇》中作为善恶标准的“义”。朱熹在《孟子集注·梁惠王上》里注解“仁义”为“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宋代以后,由于理学家的阐发、推崇,“仁义”常与“道德”并用,常说“仁义道德”。朱熹认为,“义”是“心之制、事之宜”,把“义”理解为衡量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标准。质言之,“义”乃人的道德理性对人心的裁制,对具体人伦事务的合理状态的准确判断与把握。而“宜”有应当、应该的意思,因而《感应篇》在举“善”之原则时,则试图说明凡是应当、应该的,符合天理人心的便是“善”的总原则。其中吸取同时代先进的理学思想的印记十分明显。
宋人陈奂子评价《感应篇》,说它具有“推本道德之旨,发明祸福之端,究诘天人之证,严于训戒”的特点,也就是说除了关涉“太上”之外,它还更多地关涉道德本旨,并将其与祸福等效应做了较为紧密的结合。试图把“善”之道德原则提升至道教教义的主体地位,来丰富其道教教义体系。这样就把《太上感应篇》言“善”的教义作用作出提示。《太上感应篇》进一出细化了具体的道德原则,大致可以分为三方面:
一、在国家、家庭关系中遵循“忠孝友悌”、“夫道妇道”原则。
在处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关系时,《感应篇》继承了传统儒家所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强调人们要对君忠诚,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姊妹友爱。“立善多端,莫先忠孝,即成仙证佛,亦何尝不根基于此。”也就是说,在众多的善中,“忠孝”最具重要性,是众善之纲,修身立命之本。清儒惠栋也说“求仙者,必以忠孝友悌仁信为本。”《感应篇》也在列举恶行时更加详细的提出坚决杜绝“扰乱国政”、“用妻妾语,违父母训”、“暗侮君亲”、“慢其先生”、“攻讦宗亲”的行为。甚至明确提出“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以及“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这些行为均不能有之。
与儒家“修齐治平”相比,《感应篇》倾向于“身家同治”,齐家治国而为养身延命。道教中人向来不认为修身于齐家、治国间存在根本性的冲突。东晋葛洪《抱朴子·释滞》中有“内则养生之道,外则和光于世。治身则身长修,治国而国太平”句,便是这种“身国同治”思想的体现。《感应篇》所提出的修身修道原则与齐家、治国原则的统一,是这种道教理念的继续。
对于《感应篇》所提出的处理人在家庭、国家中关系关系,反过来就可以更好修身养命观点,我们可以用“齐家→治国→修身”来归纳。这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点形成对立。这一点从《感应篇》的其他内容中也可以看出来,如其在说明人如果不行善、反而行恶时,提出神灵的处罚方式即“夺人算” ,而“算尽则死” ,所以“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它以生命存延作为加强个体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这种“功利主义”的倾向非常明显。
二、在社会生活中要遵循“仁爱怜悯、诚信、尊重、慷慨、宽容”等原则。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无论是道士还是普通道教信众,都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中接触他人(除宗亲血缘关系中人,还包括邻居、朋友及在生活中接触到的其他人等)。人在处理社会中与他人的关系时,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感应篇》主张在遵循“为己利他”的善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做到“仁爱怜悯”、“矜孤恤寡,敬老怀幼”等等。其具体表现有:“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无论别人遇到困难还是遇到喜事,都要心怀仁爱,甚至看他人有所得失,也仿佛自己有所得失。不仅如此,《感应篇》还从“恶”的角度,提出要坚决杜绝:“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
这种仁爱怜悯的道德心理是道士以及普通信众在社会生活中必须保持的。之于他人还要诚信、宽容、慷慨,不能“施与后悔,假借不还”、“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而要做到“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等。
《太上感应篇》非常注重处理人与人间关系,在其仅仅一千两百字的篇幅中,这一部分的比重非常大。在论及人在处理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关系时,作者加入了有关道德心理方面的理解,作为说服人们去做的依据。体现作者试图不用外在的规定去要求对象,而是试图使人们从道理的理解基础上,达到“自觉自愿”去做的高度。这与中国传统儒家所提倡的“仁智统一”的理念十分地相近。
《感应篇》秉承“为己利他”的原则,比如其告诫人们不得有私心、咒怨心,甚至不能有期盼他人有恶之心等等,这些的确是为他之善,而最根本收益的还是个体自己。道教讲求的养生,如果常存以上那些恶心,便会损坏身体,是身心破坏,最终影响个体自己的修道达生。
以“道”相通,未来世界宗教革新(人类和谐共存)纲要性探析
首先阐明,人类存在“概念固化”的共性弊端——人为设定一个概念,就概念而概念,限于概念之中,错失对事物真相和自然大道的完整认识与实践,不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以此,对待“概念” 应当遵循“立足本原,着重内涵,与时俱进,动态变化,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原则。本文“宗教”及“道教”概念即如此,并以道教思想为基——大道相通,就未来世界宗教革新(人类和谐共存)进行纲要性初步探析,体现出“道”本身“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无所不在”的内涵特征以及宗教“继承传统、与时俱进、生存为本”的革新观,简述如下:
1、科学、民主是历史进步的产物,和谐、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但是,历史今天,人类生存面临重要问题:人本侵犯自然,物欲腐蚀心灵,多元各自政,信仰错乱方向……使得科学脱离人文,民主徒有虚名,和谐无从奠基,自由异化泛滥……人类生存所有问题归结起来表面看已经造成“天怒人怨”,实质则为“心灵劫难”。
2、宗教以探寻宇宙、生命、社会真相为本——唯有发挥宗教心灵导向、化解及抚慰作用——教化心灵,启发智慧,鼓励自由,约束放纵,消除愚昧,拯救狂妄,与政治、法律等社会诸多机能协调统一,促进构建人神共治,才是人类社会最终出路。但是,宗教内涵与形式两方面同时需要传承革新,与时俱进,以体现人文与科学、精神与物质、信仰与修炼、智慧与道德、治国与平天下相统一,而辩证处理宗教“教化”、“教会”及其与社会、国家、民族对应关系,探求并致力于实现人类生存之身心自由。
3、“人神共治”不同于历史上狭义宗教凌驾于政治之上的政教合一,而依据信仰、修炼与秩序管理的统一进行设定——立足自然整体观,既是原则,又是方法,还是目标,在精神纯美与世俗需求之间建立平衡,实现人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就是说,以人、神、自然共同智慧立足解决人性弊端,实现信仰、修炼、道德、良心、法律、秩序、民主、制衡等一系列社会目标的完善管理。
4、无论个体的人,还是社会群体,唯以“天、地、人”三道(规律、原则、方法)制衡才能够实现“人神共治”——“天道”代表心灵(心性)修炼,符合自然大道,“地道”代表不同地域、民族、国家历史传统,“人道”代表当前社会世俗需求。遵从三道统一,使得人类在满足世俗需求和拯救灵魂之间建立平衡能够实现。
5、面对人性“概念固化、执偏概全、欲望过度、元气损耗、言行不一”的共有弊端,人类遵从三道统一即在真理与邪说、正义与邪恶之间做出选择和平衡——培本固元,扶正祛邪,造福人间,减少灾难,体现出天有好生之德。
6、当前宗教及整个人类出现问题积弊已深,非“多元一统”不能解决问题。多元化的思想混乱——“百家争鸣”时代如何实现“一统”?唯有宇宙之“道”贯通天地,贯通万物,贯通多元化思想,冲破概念固化,萃取内涵实质——实施革新,才能够在人类文明的继承中糅合当今成就得以实现——既尊重生命个体、各文明及宗教“多元”存在,又使生命个体、各文明及宗教回归(遵从)同一大道真理,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民族、国家或共同体的“一统”。否则,各自站在自我立场,各自服务自我利益,只能导致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7、革新在于应用。应用在于适宜。适宜在于立足现实,体悟大道,传承历史,糅合文明,开拓进取,不拘一格,相对圆满有效解决人类当前及未来存在问题。
8、道教以宇宙之“道”为最高信仰和教化依据。“道”做为万物诞生的本原,不仅是意识形态的概念存在,而且是超越意识形态的客观独立存在——其前者存在远远不能够真实反映后者,决定人类现实问题永远需要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所以,“道教”做为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客观独立存在,远大于概念存在,不应被概念束缚和局限,而立足真实体验及当前状况,并以历史传统为依据,做以调整、补充和完善。
9、道教即中华祖先以“道”的理念赋予子孙后人(龙的传人)之教化,包括狭义道教——具有特定教义、教规、仪程、团体性质与广义道教——具有民族、国家意识形态实施全民教化性质的统一。史实证明,道教源自中国远古文明,自盘古开天至三皇五帝以来形成整个中华文明史“道统”传承——正是中华民族早期祖先对“道”的天人合一的实践、认识与教化,才形成并维系中华博大文明。如果脱离狭义与广义道教的存在,中华民族及文明将不复存在。以此,完整、真实的道教概念与“无神论”及社会学者通常所谓“道教”概念有本质差异,前者认为道教由中华早期祖先人神直接沟通直接创立并演变,后者则狭义认为由张道陵创立,并是人类意识形态的产物,形成对道教的割裂认识。
10、世界各宗教、人类各族群、宇宙各万物以“道”为存在根本和演化,顺则生,逆则亡。“道”的实质即具有“阴、阳”两种相对属性平衡一体的混元真炁(气)——同时具有物质、能量、信息(灵性)的统一,造化生成万物,化身宇宙至尊,世界各宗教、人类各族群、宇宙各万物依据不同体悟对其称谓不同,如“盘古、盘古老祖、鸿君老祖、玄天老祖、皇天老祖、元天真人、天真皇人、无极老祖、无极老母、无量天尊、祖始爷、老天爷、天帝、上帝、真主”等,凡蕴含“开天辟地创世纪、宇宙永恒至尊大神——造物主”之称谓,概指其也——智慈兼备,威仪大方,法力无上,人神共仰。人类信仰其,与其能量和智慧沟通,既祈保平安,又实现心灵回归终极价值,等同追求与遵循自然大道——高扬真知与慈善(顺从自然规律),力挽无知与卑劣(违背自然规律),体现出信仰与修炼、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具有教化及拯救人类普世价值。
11、道教对混元真炁具有独到而系统认识,认为混元真炁不仅孕育造化最初生命盘古,而且对于“开天辟地”起主导作用,称谓“先天元炁”,《道德经》描述为“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天地生成之后阴、阳二气交合形成“后天元炁”,《道德经》描述为“三”,具有诞生生命万物的本原能量和信息,称谓“灵魂”——灵魂元炁相对宇宙而言属于“后天”,但相对生命肉体而言又属“先天”。同时,生命肉体由父母阴、阳精气物质交合之元炁(受精卵)孕育生成——两者“元炁”对于生命体而言同属“先天”,共同构成生命体具有能量与智慧的本质存在和有机运转。但是,大多生命体失却清静心,不认识生命本质与修行,对于元炁只知用而不知节,更不知养,造成身心疲惫,愚昧昏沉,害己害人,苦不堪言。另一部分生命体心态清静,静则阴阳平衡合于元炁特征,元炁得以节、养,生命体获得运转必须的能量与信息(灵性、智慧)。以此,以提升灵魂能量和信息的修炼称谓“修真”,修到一定程度即所谓“明道”或“得道”,并以炁的是否充足反映出“道行”高低。
12、人类战争、冲突不仅发生在同一宗教与文明之内,而且发生在不同宗教与文明之间,反映出人类本身对绝对永恒“大道”真理认识及实践的局限性与悲哀性,同时反映出人类所认识及实践的永远只能是相对真理,即世界各宗教、人类各族群、宇宙各万物永远不能代表绝对真理,唯有宇宙至尊能够代表,但其隐于无形,从来不曾直接临世,仅以派遣使者方式传播文明,形成相对真理。以此,对“道”的虔诚、虚心信仰和修炼必将成为全人类共有课题(任务),而使得人类有神论、无神论以及各宗教信仰、修炼者走到一起:同根同源,道炁相连,感应无形(大道),实践有形,克服小我,存异求同,共同谋取和谐生存最大福祉。
13、宗教以“人、神”共同存在为存在——依据“阴阳互根、对应并存”原则,人的灵感反映来源于神,有什么样人就有什么样神。反之亦然。人、神表现为同一生命本体的“阴”、“阳”形态。由于“阴”、“阳”形态不同,人、神以“灵魂感应”、简称“灵感”沟通。“灵感”来自于个体的人的灵魂反映,与个体的人“道行”——真实反映“道”的能力有关,仅代表个体的人的认识。以此,神既是客观独立存在,又是人类意识形态的反映——人即神,神即人,人、神既独立又统一,辩证表现为神支配人,人体现神。而可以说,一个人、一个民族的文明与智慧代表其人、其民族之神的法力与智慧——在世界范围,神不是永恒唯一的概念,而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历史性。不同宗教信仰的神,与不同民族或人群有直接文明渊源,或有一定血统渊源。同时反映出,人类文明复杂历程代表神界复杂历程——神界与人间大致对应。也就是说,人、神虽然“意识形态”和“生存方式”不同,但是共同遵从同一“大道”真理——只有“大道”永恒,人、神以“道”相通,共同遵从。
14、在世界范围内,一定意义可以说,神话传说或宗教神学诞生一个民族,或者说,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神话传说或宗教神学,就没有传承生命力!而值得自豪的是,唯一仅有中国“盘古开天地”神话传说或道教神学具有思想性、逻辑性和系统性的完整统一,反映中华文明对于世界(宇宙)本原高度认识,成为世界上唯一未曾断线的文明。因此,中华民族无论将盘古做为“中华根祖”景仰,还是做为“天帝至尊”景仰,都具有“法力无边,智慧无上”史实依据,使中华民族自尊、自强、自信、自豪、自责、自励,屹立世界东方。以此,道教“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独立自主、和平共处、以己为本、以外为用、本用结合、和谐共存” 思想,称谓“道德文明”——不仅以“道”的真理认识直接转化为科技与文化艺术生产力,而且以“德”的人文实践直接决定社会和谐与进步发展,谋取实现人类生存身心自由,树立人类文明典范。
15、客观而言,地球生命、包括人类如何诞生及确切诞生时期,今人难以考证。也就是说,没有充足理由断定人类是地球最初及永恒生命——以及万物之灵。但是,可以断定,人类是自然界诸多生命曾主宰地球之后优胜劣汰——“合道则生,背道则亡”的成就——反映出天帝造化万物,并选择遵从其旨意的不同生命主宰地球。以此,可以说,只有人类诞生之后,才有人格化的天帝存在。如果人类违背天帝旨意,必然有其他生命以“道”的原则和方法取代人类主宰地球,人类或者不能够存活,或者任由其他生命支配和奴役——既是天帝旨意,又是大道选择。
16、依据能量不灭定律,如果人类不能够存活地球,则灵魂必然向其他时空转化。如何转化?能量及智慧低者,转化地球,为其他生命(邪灵动物)所主宰。绝非虚言,现实生活“邪灵”附体祸害人类事例——各类精神病、顽固绝症、流行疫病等比比皆是。只不过人类主宰地球,这种事例还相对属少数。另如人类历史上暴政者,除自身邪淫外,受“邪灵”支配造成人类大范围劫难。只有提升灵魂(元气)能量和智慧,向地球以外适宜生存的时空转移才是出路。以此,人类有生必然有灭,没有绝对永恒,人类生存唯一重要意义在于立足世俗需求实现灵魂升华,相对实现身心自由。
17、本质而言,人类劫难唯一归结为心灵(灵魂)劫难,元气耗散,不知亦不能回归,坠入“邪气”侵袭苦海之中,非天帝所代表正神拯救与自我修炼不能免除。所以,人类虔诚信仰天帝(及神界)价值和意义在于人类以“心灵回归——清静”方式获取造化人、神共同的本原——元气(混元真炁),以修持生命必须的能量及智慧。接下来,人类又持续以“阴阳平衡”为特征的元气相对持久维持心灵清静,提升道德素养。所谓“人不远道,道不远人”,以实现“我生存,众生亦生存;我自由,众生亦自由”,而实现人类生存(和谐秩序)良性循环。以此,体现出(宗教)信仰与(元气)修炼的统一,具体表现为天帝教化,启发智慧,清静自然,节制欲望,化解仇恨,宽恕博爱……
18、关于正、邪——天道循环,宇内没有绝对存在——“正、邪”只是概念上的划分和相对存在,正中有邪,邪中有正,正、邪象征生命或者事物生长、化育及衰败、消亡自然规律的内在因素及表象存在,并且相互转化,对生命存在或事物运转发挥相互依存重要作用——现代科学证明有“正、反”物质同时存在。对生命体而言,正、邪有内外之分。并由于生命存在“有诞生必然有消亡”自然固有规律,邪气通常不同程度胜过正气,以邪气占主导,所谓“十人九邪”。这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神不可完全扭转的。只有发挥人、神做为主观能动性,修养补充先天元气,才有可能相对改观——人、神元气充足,代表其“道行”或者说“功力”高深,也就是说元气造化万物、所固有阴阳平衡“清静”的能量和灵性相对较大,大于人体内邪(气)与外邪(气)总和的能量及灵性,而使正气暂时胜过邪气,即正气上升,邪气下降,使生命体身心相对逍遥自由。以此,即便是神、更何况人唯有修持元气、超越“正、邪”才能相对持久实现身心自由,而摆脱或延缓正(神)转变为邪(魔)的生死轮回。
19、宗教对人类生存发挥重要积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由于人性弊端)人类在宗教信仰过程中始终不可避免存在“不求真而信,不务实而信,不全面而信”—— “迷信”及宗教异化变质问题。也就是说,迷信及异化不是宗教本质,而是宗教产生、传播、信仰过程不可避免的衍生品——有正信必然有迷信,有正统必然有异化,宗教必然存在某些不完善以及败坏声誉的诸多事例,或使宗教脱离“教化”内涵实质,仅存“教会”外在形式,产生“伪宗教”或不完善宗教,或严重发展到宗教对立面,产生所谓“邪教”——具有“精神鸦片”——欺骗性及伪科学性特征,极大伤害人类信仰情感及需求。以此,世界任何宗教都存在宗教本身的两大派系或者说两大属性:“正教”与“邪教”,中国神话作品《封神演义》所谓“阐教”与“截教”——其不是某一宗教称谓,而是宗教本身“正、邪”两大属性的相对概念,核心问题在于是否遵从大道真理。
20、宗教代表不同地域文明及相对真理。世界宗教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信仰(宇宙)至尊的割裂认识与专制独断——“唯我信仰才是真神,唯我信仰才是最高”。同时,正是由于交流传播过程中“反客为主”的状况激化与挑起宗教冲突。
21、世界上任何一个宗教(只代表地域文明及相对真理)都不能独立解决世界问题。世界宗教和谐共处在于遵从道德文明:培本固元,扶正祛邪,独立自主,和平共处,以己为本,以外为用,本用结合,和谐共存——体现出人类为同一“大道”所生、世界宗教和谐共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22、世界宗教“阐教”派系需要交流合作,条件成熟时召开“弘扬大道精神,树立宗教正信,共谋人类福祉”世界宗教大会,承担世界宗教和谐共处主导责任。
23、宗教信仰者以信仰与修炼的统一,人神沟通,道炁相融,追求自由而无时无刻不自由,消除愚昧而无时无刻不愚昧——永远是“道”的谦卑信仰、修炼者。
三、在个体方面,要求不断完善个体之善,“积功累德”。
道教向来重视个人的得道养德,个体的不断完善,不仅在客观上会利于他人,更会使得信徒达到生命上延命超生的目的,又能在精神上自由自在。也就是说,《感应篇》强调在世俗生活中不断“积功累德”,加强自我本身的道德修养,最终得道成仙。
泡个枸杞水就叫养生?清晨跑几圈就叫养生?晚上吃半饱就叫养生?那可真是大大的误解了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养生延寿文化。
我们从《黄帝内经》说起,作为中医养生理论的奠基之作,充分考虑了天、地、人之间的关系,在论述人体生理病理时,将天时气候、地域环境、个体差异作为选择养生方法的重要依据,形成了“三因制宜”的养生观。
一、因时制宜
《黄帝内经》十分重视时间节律,认为医者必须通晓天文历法,并将其作为从医的门槛,故《素问·六节藏象论》《灵枢·官针》都说:“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素问·生气通天论》更说“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时之序也。”明确指出了人之所以能避外邪之犯,是顺应了时间规律养生的缘故。
《黄帝内经》顺时养生要做到以下三点。
1
顺年节律养生
周年节律指以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周期的节律变化。一年之中可分四时,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云:“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
认为四时阴阳变化是万物生命之本,人要想保持身体健康,必须顺应四时阴阳的消长变化规律。
因此该篇提出了“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的“因时养生”法则,强调要顺自然四时物候之变化而采取“春养生、夏养长、秋养收、冬养藏”的养生方法,对养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素问·脏气法时论》《灵枢·五音五味》等篇还提出五脏应五季,五季食物各有所宜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除一周年之内的节律外,还有五运六气的超年节律变化,运气学说认为,自然气象存在着5年、6年、10年、12年、60年等周期 。
由于每一年岁运不同,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各不相同,人之患病情况不同,治未病所需之药食亦不相同,因此要“司岁备物”方可“无遗主”。
2
顺月节律养生
周月节律指以1个恒星月或朔望月为周期的节律变化,其产生的原因是月球绕地球周期公转。地球上,海水受日月引力而有潮汐,人体气血受其影响而有盛衰变化。
《灵枢·岁露论》指出“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皮肤致;……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虚,其卫气去,形独居。”
《素问·八正神明论》亦有类似的论述,并指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谓得时而调之。”
又说“月生而泻,是谓脏虚;月满而补,血气扬溢,络有留血,命曰重实;月郭空而治,是谓乱经。阴阳相错,真邪不别,沉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
既说明了人体气血盛衰存在月节律变化,还指出了违反月节律而治的不良后果。
因此,无论是治疗疾病还是养生防病,都应当要注意“因月而调”,避免灾祸内生。
3
顺日节律养生
一日分为四时,则朝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因此,一日之中的养生亦当同年节律,朝养生,日中养长,日入养收,夜半养肾。
《素问·生气通天论》云:“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是故暮而收拒,无扰筋骨,无见雾露”。
将一日分为平旦、日中、日入三时而论,指出人的阳气平旦初生、日中阳气隆盛,日西阳气内收,因此在日西入夜之后,要减少劳作及户外活动,若违背此原则,则会形体困顿。
二、因地制宜
地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生活习惯、饮食特点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东方生风”“南方生火”“中央生湿”“北方生寒”“西方生燥”,指出五方的气候各不相同。
《素问·异法方宜论》进一步指出五方地理环境、气候因素的不同,导致人的生活习惯、饮食特点的差异。
实质上,特定的生存环境造就特定的生活习惯,造就了特定的人群。人类最原始的养生理念来源于生存过程中本能的趋利避害 。
如《素问·异法方宜论》中的北方人“乳食”,其原因在于自然之中阳气不足而阴气有余,导致“风寒冰冽”,而北方又是“天地所闭藏之域”,作物产出相对较少,故乳食以充饥而御寒;又说“脏寒生满病”,其本义在于提示居于北方,应以避寒而就温为养生第一要务。
西方人由于“多风,水土刚强”,故“不衣而褐荐”,多以致密不透风之皮毛为衣以御风寒。就此而言,不同地域之人饮食习惯、生活起居要根据处生活的环境进行适当调整,必须做到“节饮食”“适寒暑”,方能“安居处”而“长生久视”。
体质理论源于《黄帝内经》《灵枢·寿夭刚柔》说:“人之生也,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
说明体质源于先天,人在出生之时已初步具备了体质特性。
《黄帝内经》对体质的论述多种多样,如《灵枢·逆顺肥瘦》云:“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此肥人也。……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壮士真骨,坚肉缓节监监然。……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
论述了肥人、瘦人、壮人、婴儿内在气血盛衰、皮肉坚脆情况各不相同。而《灵枢·阴阳二十五人》则以五行分类,论述木形、火形、土形、金形、水形之人,又以宫、商、角、徵、羽五间对五行之人进一步分类论述,共计 25 种体质,指出各形人体格大小强弱、性格特点各不相同。
《灵枢·通天》则以阴阳五态分类,论述了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阴阳平和之人等五种体质。
此外还有从人格来对体质进行分类的,如《灵枢·论勇》的勇者、怯者,以及《素问·血气形质》的形志苦乐分类。体质不同,其内在脏腑气血之盛衰亦不相同,故养生必须以体质为依据,不同的体质选用不同的养生方法。
2
辨年龄养生
出生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的结构、机能、代谢也随之而变化,从而形成体质的差异。
《灵枢·营卫生会》说“老壮不同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则说:“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
指出人在不同年龄阶段时,其脏腑气血盛衰存在差异,少儿至青少年时,人体气血渐充、脏腑功能逐渐强盛,在中年盛壮之后就逐步走向衰老;
在五脏六腑平定强盛之后,脏腑功能从肝开始按照相生次序逐渐衰退,至五脏皆虚、形神相离之时走向生命终点,人体整个生命过程之变化受气血之盛衰、脏腑功能之强弱的影响。
由于年龄不同,体内气血盛衰情况不同,故养生法则必须因年龄而定。
3
别男女养生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指出男女存在生理差异,男子为阳,以气为用;女子属阴,以血为本。故男子之养生重在养气,而女子养生重在和血。
《素问·上古天真论》“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
以女七、男八为阶段详细论述了男女生、长、壮、老、已的规律。男子五八衰老始于肾,女子五七衰老始于阳明。除了说明人的生理状态随年龄而变以外,还与性别密切相关。
《灵枢·五音五味》对女性的体质特点概括为“有余于气,不足于血。”即认为女子受经产的影响而处于气有余而血不足的状态。
综上所述,女子的养生应当以血为根本,要重视阳明的调护;男子养生应以精为根本,要重视肾气的保护。
三因制宜作为养生防病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中医理论体系中极有特色的一部分,它要求在养生防病的过程中,必须将人所处的时空环境特异性结合在一起综合进行考虑,知常达变,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首先要遵守的即“慎独”原则。“不履邪径,不欺暗室”。黄正元为之注曰:“暗室,隐僻幽暗之所,众人耳目不及之地也;欺,丧心之所谓。人能于无人之处见可欲而不动,把持得定,便是克己工夫,超凡入圣无难矣。《诗》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即此意也。”《感应篇》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要求人们即使在没有人看得见的地方,也不能做欺昧良心之事。人在世间行善,需时时刻刻谨慎小心,光明磊落,无愧于天地。这同样也是来自于儒家的君子“慎独”。除此之外,还要遵循“谦逊”原则,做到“不炫己长受辱不怨”,杜绝“苟富而骄,苟免无耻”、“刚强不仁,狠戾自用”等,同时保持“受辱不怨,受宠若惊”的道德心理。
儒家伦理规范更多适用于上层统治阶级,或者说是为“君子”制定,而《感应篇》作为民间流传普及的善书,面向的是民间的普通百姓。由于下层民间百姓没有太多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条件,故与“治国平天下”的说教心理距离较远,而内心更加需要有一个与日常生活有关的观念引领。道教作为宗教,因追求身体健康、经济富裕、子孙延续,而为下层民众所亲近。《感应篇》中的道德劝勉,也顺应了这一宗教的主旨。它提倡的个体的行善积德,从而修道成仙,这就为百姓提供了一个贴近其人生状况的目标,使之切实可行,而不被认为是一个空虚的说教、脱离现实的教条。如其中所说的不宜“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据教派中人的解释,以为井中水有利润群生的作用,灶居五祀之一,是为太乙火神。如果践踏食物,就犯了慢侮神灵的罪。道教中人又认为食物是其日常修行养命的必备物品,人是“天地人”三才之一,如果从人身上跨过去,就会犯轻忽人的罪过。这是对日常生活中“持敬”之心的要求,不过已具体化到不能坐井栏,踏灶门,烘秽物等方面。配合于此,他们还流传出许多遵此而行能得福、逆此行者则遭祸的故事,以作劝诫。
《太上感应篇》中这些关于文明的要求,面向的对象是社会中底层的普通百姓,他们在生活中或许不像“儒家”谦谦君子那样会注意这些,《感应篇》以道教神灵的威慑来关联这些文明规范,使得下层民众在社会生活中养成文明行为,在精神上达到比较高的层次。
作者:李似珍、李婷婷 道教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