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吉日详解:阴阳不将、四相、吉期、五合 《天宝历
嫁娶吉日详解:阴阳不将、四相、吉期、五合
《天宝历》曾言:“阴阳不将,夫妇荣昌。”阴阳不将日,乃是最有利于嫁娶之时。
正月:月厌处于戌位,厌对在辰,立春之后作为正月而论,阴阳不将日包括:辛亥、辛丑、辛卯、庚子、庚寅、丁亥、丁丑、丁卯、丙子、丙寅、戊子、戊寅。
二月:月厌在酉,厌对在卯,惊蛰之后当作二月,阴阳不将日有:庚戌、庚子、庚寅、丁亥、丁丑、丙戌、丙子、丙寅、乙亥、乙丑、戊戌、戊子、戊寅。
三月:月厌在申,厌对在寅,清明之后作为三月,阴阳不将日为:丁酉、丁亥、丁丑、丙戌、丙子、乙酉、乙亥、乙丑、甲戌、甲子、戊戌、戊子。
四月:月厌在未,厌对在丑,立夏之后视为四月,阴阳不将日是:丁酉、丁亥、丙申、丙戌、丙子、乙酉、乙亥、甲申、甲戌、甲子、戊申、戊戌、戊子。
五月:月厌在午,厌对在子,芒种之后作为五月,阴阳不将日有:丙申、丙戌、乙未、乙酉、乙亥、甲申、甲戌、癸未、癸酉、癸亥、戊申、戊戌。
六月:月厌在巳,厌对在亥,小暑之后当作六月,阴阳不将日为:乙未、乙酉、甲午、甲申、甲戌、癸未、癸酉、壬午、壬申、壬戌、戊午、戊申、戊戌。
七月:月厌在辰,厌对在戌,立秋之后作为七月,阴阳不将日包括:乙巳、乙未、乙酉、甲午、甲申、癸巳、癸未、癸酉、壬午、壬申、戊午、戊申。
八月:月厌在卯,厌对在酉,白露之后当作八月,阴阳不将日有:甲辰、甲午、甲申、癸巳、癸未、壬辰、壬午、壬申、辛巳、辛未、戊辰、戊午、戊申。
九月:月厌在寅,厌对在申,寒露之后作为九月,阴阳不将日为:癸卯、癸巳、癸未、壬辰、壬午、辛卯、辛巳、辛未、庚辰、庚午、戊辰、戊午。
十月:月厌在丑,厌对在未,立冬之后视为十月,阴阳不将日是:癸卯、癸巳、壬寅、壬辰、壬午、辛卯、辛巳、庚寅、庚辰、庚午、戊寅、戊辰、戊午。
十一月:月厌在子,厌对在午,大雪之后作为十一月,阴阳不将日包括:壬寅、壬辰、辛丑、辛卯、辛巳、庚寅、庚辰、丁丑、丁卯、丁巳、戊寅、戊辰。
十二月:月厌在亥,厌对在巳,小寒之后当作十二月,阴阳不将日有:辛丑、辛卯、庚子、庚寅、庚辰、丁丑、丁卯、丙子、丙寅、丙辰、戊子、戊寅、戊辰。
何为“四相”日呢?
《钦定协纪辨方书 卷五 义例三 四相》记载:
《总要历》称:“四相者,乃四时王相之辰也。其日适宜修营起工、养育生财、栽植种莳、移徙远行。”
《历例》又言:“春为丙丁,夏为戊己,秋为壬癸,冬为甲乙。”比如,在辛未月己丑日。此时正值夏季,日干见己,因此为“四相”日。
四相日适合祭祀、上官、订婚、嫁娶、修作等事宜。
什么是“吉期”日呢?
《钦定协纪辨方书 卷四 除 吉期、兵宝》提到:
《总要历》说:“吉期,乃吉庆之神也。所值之日,适宜出军行师、攻城寨、兴吊伐、会亲姻。”《历例》表示:“常居月建前一辰也。”曹震圭言道:“吉期者,是月建腹心同契之侍臣也,通常居于建前一辰,可与要约吉事,故而得名。”
吉期也被称作青龙、兵宝,常居月建前一辰。适宜结婚、出军、攻城、兴吊伐、会亲姻等。
比如,在庚子月乙丑日。月建为子,月建前一辰为丑,此日为丑日,所以是“吉期”日。
一些常见月份的吉期日:
- 正月:月建为寅,吉期日为卯日。
- 二月:月建为卯,吉期日为辰日。
- 三月:月建为辰,吉期日为巳日。
- 四月:月建为巳,吉期日为午日。
- 五月:月建为午,吉期日为未日。
- 六月:月建为未,吉期日为申日。
- 七月:月建为申,吉期日为酉日。
- 八月:月建为酉,吉期日为戌日。
- 九月:月建为戌,吉期日为亥日。
- 十月:月建为亥,吉期日为子日。
- 十一月:月建为子,吉期日为丑日。
- 十二月:月建为丑,吉期日为寅日。
《钦定协纪辨方书》还言:“旧称吉期适宜兵事,大概是兵宝之误。又说适宜结婚姻,于理无据,故删去。”此说可作参考。
五合吉日,最为适宜嫁娶:
《枢要历》说道:“五合者,月内良日也。其日适宜结婚姻、会亲友、立券交易。”
《历例》称:“五合者,寅卯日也。”
即甲寅乙卯为天地合,丙寅丁卯为日月合,戊寅己卯为人民合,庚寅辛卯为金石合,壬寅癸卯为江河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传统的吉日选择观念在现代社会更多是一种文化传承和参考,其科学性并没有现代科学的充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