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通宝鉴》之惑——甲木·上卷
解《穷通宝鉴》之惑——甲木·上卷
《穷通宝鉴》中甲木在十二个月中的变化与运用,并通过阴阳理论的视角,从底层结构来剖析这本经典古籍。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 这段话描述了木气的本性是向上生长,古人将现实生活中的事物与术数相类比,这种思维虽不算错误,但也显得有些局限。木不仅仅是实际的事物,更是代表四季运作的状态,因此本性实际上是向火发展,亦即春天逐渐过渡到夏天,这是地球自然节律的一部分。“气重则欲金任使”说明了当木气过于旺盛时,需用金加以制衡,从而展现出高贵和收敛的品德。从五行的本义来看,木代表仁,金代表义,当木气过盛时,金的调节作用确实能够使仁义并存,达到平衡。“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这句话表明作者在撰写此书时,可能参考了许多寅月以阳为用的八字,得出了这一结论。其核心思想是:春天的木需要土来适度克制水气,同时也需要水来滋润,但水不能过多,否则反而不利。这种表达方式缺乏清晰的判断依据,容易导致困惑,误导后来读者。正确的逻辑应是,在寅月用阳的情况下,要有木温生火平衡到土上,才能得好,用阴的情况下用水阴来滋润。
坤:壬申 壬寅 甲戌 戊辰 在这个八字中,甲木生于寅月,日时都是土,乍看之下符合“根蟠深固”的说法。然而,实际反馈却仅仅是三本毕业,每月工资三千,勉强维持温饱。这说明,土的性质和状态是有差异的。辰戌丑未四种土,以及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的阴阳属性和本质各不相同。以这个命局为例,甲戌日通常被《穷通宝鉴》的学习者视为甲木在戌土中能生丁火,但要注意的是,寅月的丁火处于死气状态,根本无法生助。再看戊辰时辰土,表面上似乎可以克水,实际上辰中乙木受水,导致土的温气被削弱。由于土的力量不足,财星对应的工资也受到影响,最终的结果就是月薪仅有三千。 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克木。皆死木也。生木得火而秀,丙丁相同。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自焚,无风自止,其势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势尽也。金木相等,格谓斲轮。若向秋生,反为伤斧,是秋生忌金重也。 这段文字讨论了甲乙木在不同地支中的状态,书中通过“木之源、乡、生、克、死”来描述甲乙木在不同地支的状态,其本质是对十二长生的一种解读。
例如,《穷通宝鉴》将甲戌、乙亥称为木的源头。从十二长生的角度看,甲木在亥月长生,意味着木气开始对地球产生作用。那么,为什么甲戌也被视为木的源头呢?
这可能是因为在戌地,庚金的力量处于衰弱状态,庚金衰弱时,甲木虽然尚未真正进入长生状态,但已经在预备阶段。因为庚金衰退,甲木的气势得以逐渐增长,但这一过程并未完全展开,直到亥月才开始真正进入长生阶段。
乙亥被视为木之源,从十二长生的角度来看,乙木在丑月处于衰地,意味着乙木正处于从衰败到进气的准备阶段。乙木在寅月帝旺,在卯月临官,体现了乙木气的巩固。然而,乙木在亥月的状态却是“死”,这表明亥月并未具备乙木成气,乙木真正开始进气要到丑月才出现,而在亥月中只有甲木在进气。那么,为什么乙亥仍被称为木之源呢?
古人可能认为,由于甲木在亥月开始进气,乙木也因此有了进气的潜在准备,或者他们单纯地认为亥水能够生乙木,因此将乙亥视为木之源。然而,无论是哪种解释,这种对理论的理解都很牵强。在实际运用中,这种理论存在较大差距,因为乙木在亥月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乙木在亥月为“死”』,乙木的作用只有到了丑月才开始慢慢显现。因此,将乙亥称为木之源可能有些勉强。阳干和阴干的作用不应混淆,否则会导致理论上的重大缺陷,当然也可以理解成,甲木纳甲于乾,乾卦配戌亥,为甲木孕育阶段,虽乙木成气没有,但生气存在,故为源头,孕育的意思。
甲寅、乙卯为木之乡,表达的是甲乙木的本气落实,没什么问题,符合实际。
甲辰、乙巳为木之生,实际上表达了甲乙木在气转过程中的状态变化。甲木在辰地已处于衰退阶段,布气作用即将结束,并将气转移给乙木。而乙木在巳地则继续朝向热的方向发展,因此被视为木气的生发阶段。
甲申、乙酉为木受克,这一点没有问题。此时的甲乙木确实无法发挥其本气作用。
甲午、乙未为木自死,显然是基于十二长生的运用。甲木在午死地,这点没有问题,因为庚金此时在午中已达沐浴状态,太极思维有甲就没有庚,有庚就没有甲。然而,乙木在未并非处于死地。正如前文所述,阴干成气在衰地是进气的准备阶段。
辛金在未月处于衰地,虽然预备进气,但还未真正开始,辛金在申月才开始进气,在酉月才完全成气。因此,乙木在未月并非死亡状态,
甲子、乙丑为金克木,单纯从生克关系来看,很难理解为什么甲子会表现为金克木,而乙丑则稍微好理解一些『丑中有金』。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冬季继承了秋季的特性。庚金在子月死,然而辛金还未消失,丑月的藏干进一步揭示了这一点,此时的辛金仍然在维持癸水的寒性。因此,子月不仅仅是子水的存在,也有辛金的状态。
当然,这也可以从纳音的角度进行解释,甲子、乙丑属海中金,甲子、乙丑其实是一个纳音的过程,甲木要改变子水、要落实乙木,改变的结果在乙丑体现,甲子要改变什么呢?要改变的是看不见的辛金状态,要通过辛金退来表现出甲木改变了子水,但因为主体内容里面还是寒的,所以结果成气乙的木温还不能出来,由此论金能克木,地上木温形成不了。
接下来的‘生木得火而秀’属于吉凶判断的内容,而‘丙丁相同’的说法显示出作者在撰写时未考虑到阴阳干的差异。『生成气的不同』只有最后一句“是秋生忌金重也”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但仍然缺少对年柱的考量,吉凶判断上存在俩面性。『在春秋的阴阳用忌上,必须结合年柱来做出判断——辰、巳、午、未这些月份都用阴,而戌、亥、子、丑这些月份则用阳”』
三春甲木
春月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初春犹有余寒,当以火温暖,则有舒畅之美,水多变剋,有损精神。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斲凿,可成楝梁。春末阳壮水渴,藉水资扶,则花繁叶茂。初春无火,增之以水,则阴浓气弱,根损枝枯,不能华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则阳气太盛,燥渴相加,枝枯叶干,亦不华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时相济为美。
这段原文主要描述了初春余寒需以火温暖,春末水弱,若再用火,阳气则会过盛,因此需要用水来平衡。
在寅月的判断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辰月的判断则没有问题。读过上篇文章的易友应该明白,不同年柱对应的月份,其吉凶取用会有所不同。寅卯月的用忌神需根据年柱来确定用阴用阳,辰月全部用阴『春末』,而从十干喜忌的角度来看,寅月甲木使用丙火和癸水的大方向上并没有出现错误。
正月甲木,初春尚有余寒,得丙癸逢,富贵双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阳,主大富贵。倘风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无丙癸,平常人也。
寅月甲木气临官,书上提到用丙火和癸水,这实际上是一种十干喜忌的变式。通常甲木喜庚金和丁火,但在不同的年到月的变化,甲木的喜忌会发生变化,并不是固定的『年月720局是固定的』。
理解十干喜忌其实很简单。首先要明白,甲木作为少阳,刚从寒冷的环境中过来,其阴性要强于阳性,因此它是少阳,而不是老阳。在寅月,甲木喜丙火和癸水,是因为甲木在此时阴气较旺,使用丙火来平衡阳气,而当阳气旺时,使用癸水来平衡阴气。这一理论与十二长生表的论述相结合,丙火在寅月为长生,癸水在寅月为沐浴,因此它们在寅月的使用可以视为最有效的用神或忌神,这反映了古代“扶抑”的思维,即根据气的强弱来进行生助或克泄。
二月甲木,庚金得所,名阳刃驾杀,可云小贵,异途显达,或主武职,但要财资之。柱中逢才,英雄独压万人。若见癸水,困了才杀,主为光棍,重刃必定遭凶。性情凶暴。书曰:木旺宜火之光辉,秋闱可试。木向春生,处世安然有寿。日主无依,却喜运行才地。 原文提到卯月甲木遇到庚金,属于“阳刃架杀”,可能带来小贵,或异途功名,甚至武贵,但需要财星来生助杀星。从原理上分析,卯月取震卦,若年月的太极状态为余寒,日时能用火来平衡庚金,则确实有可能成就武贵。因为庚申白虎象征刀兵,而木火代表武象,火能平衡金,确实符合武贵的象征。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首先明确吉凶,才能得出这种断语,例如下面这个命例:
乾:癸巳 乙卯 甲申 己巳 此八字的反馈显示,命主曾是军人出身,后转业到地方城建部门任书记之职,大运庚戌,流年癸未退二线。这一反馈符合书上的论法,尤其是在癸巳年和乙卯月,这种余寒存在的年月组合下,日时的组合只要能有效制衡水或金,就能获得贵气。虽然《穷通宝鉴》的很多内容在理论上并无大错,但在吉凶判断上往往显得过于模糊,容易导致判断失误。此外,该书在岁运的推断上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即使能准确判断原局,也难以推算应期。『这也是所有古书的通病』这种模糊性使得实际应用中存在不小的局限。 三月甲木,木气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两透,一榜堪图。但要运用相生,风水阴德,方许富贵。 “辰月甲木,木气相竭”,书中对此的论述非常准确,符合实际情况。甲木在辰月处于衰地,甲木布气的作用即将结束,生气逐渐转移至乙木成气上。“先取庚金,次用壬水”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庚金在辰月处于养地,尚未开始进气,又怎能发挥作用?而壬水在辰月为墓气,实际上壬水在丑月就已经开始退气,辰月更是无力发挥作用。难道是认为辰月此时丙火气盛,因此需要用壬水来相制?但这种解释也不合逻辑。辰月的丙火一定会持续发展,不可能存在壬水能够对抗丙火的情况,仅仅是辰中余气的癸水在起些微作用而已。『寅月丙火开始进入长生,辰月则达到冠带状态,丙火的布气向热发展是必然的趋势,对立之气只能说明丙火的势头没那么猛,不可能体现出往回拉,只能通过辰中的余气癸水来对乙木对丙火的承接进行一定的影响。其他干支也不过是对癸水发挥作用的一种补充说明而已。』可见穷通宝鉴错误之处还是有不少,前面书中论述的干支还能考虑十二长生,到这里完全抛弃了。原文后半段提到“庚壬两透”,显然忽略了遁法和地支的判断。以甲日为例,只有在庚午时和壬申时才符合遁法要求。因此,年月必须满足透出庚或壬的条件,只有庚年遁庚辰月、丙年遁壬辰月、乙年遁庚辰月这几种符合要求。此外,还需考虑地支的变化,一个天干对应六个地支,每种地支的落实都会带来不同的变化,年支和日支都是可以变化的。大家不妨按照这种模式查找,看看能找到多少命局能够“一榜堪图”。『不仅仅是《穷通宝鉴》存在这些问题,几乎所有古代命理书籍都有类似的毛病。《三命通会》中的日时断更是这类断语的集中地,错误频出。』 或见一二庚金,独取壬水。壬透清秀之人,才学必富。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此钝斧无钢,富贵难求。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或柱中全无一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弃命从才,因人而致富贵,妻子有能。或见戊己,及比劫多者,名为杂气夺才,此人劳碌到老,无驭内之权。女命合此,女掌男权,贤能内助,若比劫重见,淫恶不堪。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无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后壬取用。书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离南推富贵,坎地却为凶。 或或或或或,还以为杰伦唱着霍元甲来了,实际上,前置条件过于繁琐,这种断语缺乏实际应用价值。它没有考虑到年月的具体规定,庚壬的作用也显得不够实际。然而,“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这一句则是正确的。在辰月中,甲木以癸水为正印,若癸水能够有效制约木的阳气,这样的人具有文采是很正常的。至于“支成土局”这一类论述,实际意义不大。“比劫多者叫杂气夺才,此人劳碌到老,无驭内之权”这句话则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辰月用阴,木阳为忌,比劫为忌神,动木向阳,木生火为食伤不吉,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出现碌碌无成、劳碌命的情况。最后一段“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离南推富贵,坎地却为凶”,这句话明显指出,寅卯月用阳的情况下,在顺运的时候能带来富贵,而逆行则可能带来凶灾。然而,书中并没有明确阐述如何判断用阴还是用阳。阴阳理论的优越之处在于能够清晰地确定使用阴还是阳,并通过严谨的干支逻辑进行准确的推断!!
四月甲木退气,丙火司权,先癸后丁。庚金太多,甲反受病。若得壬水,方配得中和,此人性好清高,假装富贵。即荫袭显达,终日好作祸乱,善辨巧谈,喜作诗文。此理最验。
巳月甲木退气,庚金进气,丙火当令。原文中建议先用癸水再用丁火,这属于十干喜忌的说法,但并不完全准确。因为每个月的状态不同,必须根据年月规定和遁法确定每个月的不同状态。例如,在丁巳月的情况下,使用癸水不能用,甲木的最佳用神应是进气的庚金。
“若得壬水,方配得中和,此人性好清高,假装富贵。”甲日遁壬申时,在巳火月中,壬水展现出偏印星的特质,象征腼腆和思想。尽管巳火月肯定了食伤星,表面上可能显得清高、腼腆和注重面子,但实际上,食伤星的作用也意味着行动和表现的激烈。因此,尽管外表清高,内在可能表现为冲动和行为上的混乱。这种十神象的断语是合理的。
所以下一句就是“即荫袭显达,终日好作祸乱,善辨巧谈,喜作诗文”,即便在前人的庇护和影响下,能够逐渐显现显赫的地位和成就,仍然可能因捣乱和制造是非而感到困扰。善辩巧谈的表现源于火的肯定,水主文采,木代表文字,木生火则增强了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火一动,言辞便会滔滔不绝。在平衡时,言辞如口若悬河;若失衡,则可能变成吹牛和无实质内容的夸谈。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实际,因此,书中关于十神象的内容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如一庚二丙,稍有富贵。金多火多,又为下格。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即风水浅薄,亦有选拔之才。癸水不出,虽有庚金丁火,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壬透可云一富,若全无点水,又无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无用之人也。
这一段完全只关注了天干,而忽略了地支的影响。在巳月,如果用金来平衡火,确实可能带来财富,而贵气的程度则取决于金的平衡程度。
至于“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的说法,完全没有参考价值。癸丁和庚甲同时透出天干,在巳月的命局只能是癸水年丁巳月甲木日主的庚午时,这种苛刻的条件基本不具备实战价值,而后面还说“风水浅薄”也属于马后炮的说法,实际意义不大。注:滴天髓有一命例,癸未丁巳甲午庚午,完全符合这个断语,但反馈却并无科甲,最后反而家破人亡,由此可见古书各家的相互矛盾。
“癸水不出,虽有庚金丁火,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这段话的表面意思是,如果没有癸水来确认庚金的性质,虽然庚金和丁火存在,但只能获得富贵,可能会有异途的官职,而难以得到正途的官职。这是因为癸水能够支持庚金落实程度,使其能够产生实际影响,庚金的能力也会得到更好的发挥。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年月的规定来判断。
“壬透可云一富”这句话没有实际意义,除了在甲日遁壬申时,申金可能有一定的作用之外,这个说法基本上没有其他的参考价值。
“若全无点水,又无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无用之人也”这段话更具实际性。在巳月,癸水和庚金是主要的用神。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命局中完全缺乏癸水和庚金,仅有丙火和戊土,这样的配置确实难以得到吉利。尤其在不考虑年月规定的情况下,丙辰日克水、木向阳,再加上时辰配以木火,整体命局往往会显得不利。
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北地为隹。总之五六月用丁火,虽运行北地,不致于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凡用神太多,不宜剋制,须洩之为妙。五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上之格。六月庚丁两透,亦为上上之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大富大贵。或丁火太多,癸水亦多,反作平人。这段主要讨论了五六月甲木在十干喜忌中的不同表现。甲木在午中已至死地,气息已尽,此时庚金已达到沐浴状态,用癸水来平衡根本不可能,因此甲木此时应主要依赖庚金来作用,丁火此时并不是用神,反倒是最大的忌神。书中还提到大运的变化,但这种分析过于随意,只考虑了地支而忽略了天干的作用,显得过于粗暴,缺乏实际参考价值。至于“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的大运断语,这种结论过于简单化,没有深入考虑命局的复杂性。
乾:丁未 丙午 甲辰 癸酉 按照书中的说法,先用癸水再用丁火,并且认为走东方木运最好,但这个命例的实际反馈却是家境贫寒,命主只是一个普通人,学历仅为高中,后来学习技术活,开店修理电气,既无富贵也无显赫。这表明该断语过于模糊,前置条件太多,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乾:庚申 癸未 甲午 丁卯 命主的母亲是正处级干部,乙酉大运期间,流年戊寅考入大学,流年壬午进入检察院工作,流年甲申晋升为副科级干部。尽管行的是“西程”,命主仍然进入了公务员体系,这表明所谓的“西程”并不必然导致不利,反而在实际中获得了稳定的职业发展。相反,行木运的命例却无学历只能从事个体经营。这俩个命例再次证明了断语的模糊性。 根据阴阳理论分析这两个八字:丁未年遁丙午月,此时丙火保持丁火的状态,只要日柱或时柱能体现火的退气,就能有层次。甲辰日为例,辰中的克水财印不吉,暗示学历平平,乙木则为不利因素。日柱中已有劫财的不吉,存在争夺的象,因此在流年甲戌引动了木火克金的象,导致命主因朋友财务问题而卷入官司,最终破财。癸酉时未能体现火的退气,因此命主学历较低,层次不高。加之逆运行木生火,阳气状态被肯定,庚金布气的作用被否定,这也导致命主层次低下,根本不是书中说的,用丁喜木运。在庚申年遁癸未月,庚金的布气作用已经能够影响到丁火。甲午日的出现表明庚金的作用在此时段得以显现,丁卯时虽然程度有影响,但在行金运时也能起到平衡的作用。尽管日柱和时柱皆为木火组合,大运走的是“西程”,却反而得到了好工作。这充分说明书中的断语过于零散,难以形成完整的应用体系。即使有心人试图通过案例研究和验证古书理论,也容易陷入误区,误入歧途。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丙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此又为先贫后富。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这种十神旺衰的口诀没意有参考价值。『在夏天,恰恰是用金为要,金多时才更有可能好。』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杀,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科甲有望,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水,运又逢水,必贫夭死。但凡木火伤官者,聪明智巧,却是人同心异,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忌妒之想,女命一理同推。或四柱多土,干上有乙木,切勿作弃命从才。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杀,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这一断语在五六月日时全是火的八字中确实有一定道理,确实存在得贵有文采的案例。然而,由于缺少明确的吉凶判断标准,这类断语在实践中很容易出现偏差和误判。
乾:丁未 丙午 甲午 丙寅 满柱丙火不见官杀,再加上丁火,完全符合书中的“伤官伤尽”断语。然而,这个命局的反馈却是一个贫夭之命。即使这一八字看似符合伤官伤尽的特征,但实际情况却显示出相反的结果。 乾:丁巳 丁未 甲午 丙寅 这个命局也是满柱丙丁火,与上造一样,除了巳里面有一个庚金,反馈是命主父母均有能力,出身富贵之家庭,本人大学毕业,某机关副科级干部。前三步大运顺其势,富贵无疑,癸卯、壬寅,无根之水,虽有羁绊不顺,但无大碍。为何这两个案例都属于“伤官伤尽”,但结果却差距如此之大?首先,年柱的不同就像是个人祖上的基因差异一样,根本上决定了吉凶的方式和得失的差异。每个人的命局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年柱的影响尤其重要,它决定了命主的根基,就如同修仙小说中的灵根,灵根的优劣直接影响修炼的上限。即使“伤官伤尽”的表现形式相同,年柱的不同可能导致命局的吉凶结果截然不同。 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若二己一甲争合。取支中比劫为用。以甲为用者,壬癸为妻,甲乙为子。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或是己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尤可,五月决不可。 这段话简直是书中最倒翻天罡的一处:“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 这直接违背了六亲规定,将癸水视作妻子,让人质疑其依据是否以甲木为中心,或以土为核心制定的断语,甚至可能是将癸水当作救应来体现戊土财星的存在。无论哪种解释,都很难圆回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愿你三冬暖,愿你心不寒!
发布于 2024-12-18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