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工资并不低

现在实行年薪制,通常是对高工资的白领级别而言。其实,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从做官的到打长工的,主体实行的都是“年薪制”,并且分三六九等。那时的“年薪”,民间多叫“工钱”,官方称“年俸”。“年薪”到年底才发,按年结算,给地主家打长工的无地农民也是这样,要到过年时才能领到一年全部的劳动报酬。
年薪发的是什么?当时实行的是实物工资,一般发的都是粟、谷这类粮食,虽然也有发金、发银的现象,但很少见。那时拿工资叫“吃皇粮”,“皇粮”一词的产生便缘于工资发粮食的缘故。
据《群书治要》引崔寔《政论》文,一直到了东汉刘隆当皇帝的延平年(公元106年),才规定:发工资时,一半发货币工资,一半发实物工资,即所谓“半谷半钱”。这笔钱,叫“月钱”,是在年薪的基础上,对工资发放方式的一种变通。
到了唐代,中国的工资改革中才出现全部用货币来发工资的形式,但大多数的单位和部门仍习惯发实物工资,当时的说法叫“职田年米”。一直到明代中期,货币工资才成为重要的选择,受到人们的欢迎。当时有的单位发金子,但绝大多数是用银子来支付,称为“月费”,后来改称“柴薪银”,现代的“薪金”、“薪水”等名词,都是由此而来。
在辞职和跳槽的时间上,各个朝代都会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南朝宋政权以前,辞职者结算工资时间一般以“芒种”为标准,相当于现在每年的6月6日前后。如果在芒种前辞职,则其一年的工资(俸禄)悉归后任和替岗者。
到了唐代,则将结算时间固定在当时每年的5月5日。即在5月5日以前上岗的,可领全年工资,否则便不可以。这样,会算账的便会赶在这日前辞去旧职,到新单位报到。据此看,古人辞职最划算的时间在年中,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年底。

发布于 2023-04-2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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